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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综合治理 -> 矫正帮教 -> 隆安县扎实做好社区矫正人员疫情防控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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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 2 月 6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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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司法所:根据上级要求,请排查本辖区内的服刑人员是否接触过湖北返乡人员,并将排查结果于……”,“从今天起,各所下午2点半以前实行报告制,将本辖区内社矫对象防控情况如实汇报……”,“请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含退休人员、协警和临时聘用人员)再次排查,以下几类人员……”一条条指令通过微信通知到各司法所,一条条报告通过微信报告到县司法局社区矫正股。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2020年1月27日(大年初三)开始,隆安县司法局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要求,迅速行动,采取有效措施,第一时间投身到疫情防控阻击战中,扎实做好社区矫正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做好统筹安排。完善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印发了《隆安县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隆安县司法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强化责任,明确分工和应对措施,全力以赴,主动应对,密切关注疫情变化,积极有序做好防控工作。
二是严把请销假关,对无法定事由拟请假人员一律不批假。加大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控,严格控制社区服刑人员请假外出,要求所有社区服刑人员疫情防控期间严禁外出,居家配合乡镇、社区、村委工作。如因特殊原因确需外出的人员,必须严格审核外出事由,每天报告在外活动内容、活动地点等事项。
三是加强组织领导,开展疫情排查。坚持每日对全县117名社区矫正对象及家属近期是否存在接触武汉归来人员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及时掌握其动态与身体状况。疫情防控期间取消集中学习、集中劳动、集中宣告等,要求社矫人员在家自学,由各司法所和矫正小组对学习效果进行随机抽查核验。自开展疫情防控以来,共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排查3次。
四是加强宣传引导,做好疫情防控。1月20日起,县司法局社区矫正股通过“隆安县社区服刑人员管理群”广泛宣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科普知识和我县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认真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各司法所通过走访、视频、短信等方式,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及家属的正面宣传引导,要求社区服刑人员自觉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抵制负面情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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